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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院内各类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3 点击量:10
各分院、托管学院: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分院、托管学院认真做好学生学年总结、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在册学生 二、评选项目 1、参照《学生手册》第三部分内容,各年级分别执行当年的评价办法,现分类说明如下: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年级学生均执行2019年5月修订版); (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各年级分别执行各年级学生的评选办法); (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实施办法》(各年级学生均执行2019年5月修订版); (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各年级分别执行各年级学生的评选办法); (5)《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各年级学生均执行2019年5月修订版); 2.请各分院、托管学院根据相关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三、截止时间 请各分院于10月22日前将各奖项的汇总名单材料报学工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院汇总表(附件1中的sheet2,只需电子稿); 2.获奖名单。各奖项获得者名单汇总表、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汇总表请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报送纸质盖章稿和电子稿各一份(附件2); 五、公示、发文及存档 1.经各分院评选学院审核后在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工在线(http://qjxgb.huqc.edu.cn/)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师生监督,请及时关注网站公示信息; 2.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统一发文,文件发出后将不再对评选结果进行更改; 3.各项申请表分类存档:表格一式两份,分院先自行审核,后连同汇总表一并报至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审核通过后返还分院,一份由各分院整理后统一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分院存档(附件3、4、5、6)。 充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管理与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钱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