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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1    点击量:10

各分院:

为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和学生工作水平,根据《钱江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杭师大钱江(2015)16号的规定,请各分院在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20-2021整一学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分院应于6月15日前将《钱江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一式一份)、《钱江学院班主任考核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加盖分院公章)纸质盖章稿送交学工部行政楼609,电子稿发送邮箱qjxsswzx@126.com,联系人:学工部李苏莹;联系电话:28861886。

二、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班主任考核与班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和6月。由学院学工部总体部署,各分院负责具体实施。

2.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期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院级年度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年度优秀班主任原则上需两个学期考核均为优秀。

3.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作为考核参照)、分院考核、学生评议和班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院考核、学生评议、班级考核结果所占比重由分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院也可自行设计考核类别。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班主任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学生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班主任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得当导致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者;

2)学生评分未达到60分的;

3)分院所认定的其它情况。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班级考核、学生测评、分院考核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由各分院制定。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工作,并向所在分院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考核:各分院组织班主任考核小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

3.分院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考核结果;

4.分院将所在分院班主任考核结果向班主任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学院学工部备案。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班主任的考核管理工作。

 

  考核附件2021.6.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