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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1 点击量:10
各分院: 为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和学生工作水平,根据杭师大钱江【2015】16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请各分院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班主任考核与班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和6月。由学院学工部总体部署,各分院负责具体实施。 2.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期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院级年度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年度优秀班主任原则上需两个学期考核均为优秀。 3.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作为考核参照)、分院考核、学生评议和班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院考核、学生评议、班级考核结果所占比重由分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院也可自行设计考核类别。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班主任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学生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班主任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得当导致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者; (2)学生评分未达到60分的; (3)分院所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班级考核、学生测评、分院考核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由各分院制定。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工作,并向所在分院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考核:各分院组织班主任考核小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 3.分院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考核结果; 4.分院将所在分院班主任考核结果向班主任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学院学工部备案。 五、材料报送 各分院应于12月15日前将《钱江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一式一份,分院自行留存)、《钱江学院班主任考核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加盖分院公章)纸质稿提交至学工部,结果一览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班主任的考核管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1886;联系邮箱:qjxsswzx@126.com。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