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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5-12-01 点击量:333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和考评各分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将2015年度学生工作考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工作考评办法》为准。 二、考核方式 1.查阅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书面材料; 2.听取各分院自评报告和特色项目情况汇报(以PPT形式,时间15分钟); 3.考评委员会评分审议。 三、考核步骤 (一)第一阶段:分院自评自查(2015年12月20日前) 1.各学院认真学习《钱江学院分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按照指标体系的条目,全面整理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查和自评打分(自评分栏)。 2.各分院将2015年度学生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纸质稿、电子稿)和特色项目总结材料等汇编成册,于12月21日上午9点前上交学工部。联系人:计兴月,电话:28860292(8292),邮箱qjxyxgw@126.com。 (二)第二阶段:学院考核(2015年12月24日) 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查阅各分院书面材料(自评表、自评报告、特色项目等书面材料),进行无记名打分。 地点:行政楼615会议室 时间:2015年12月24日9:00-11:00 2.听取各分院工作汇报 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3:00-16:30 考评方式:自评报告与特色项目汇报 汇报要求:PPT汇报,总时间20分钟以内,自评报告与特色项目的汇报时间比重由分院自主权衡。 汇报人员:各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书面材料审阅考核得分和分院汇报情况,选出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分院(不超过30%);学生工作创新奖的评选根据《考评指标体系》学生工作特色项目专栏部分的要求进行(不超过30%)。 (三)第三阶段:学院审议,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分院。 四、其他 1.材料报送:各分院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前将书面材料交至学工部行政楼118办公室,书面材料要求将自评报告和特色创新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两份;各分院将2015年度学生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纸质稿、电子稿)和特色项目总结材料等汇编成册,于12月21日上午9点前上交学工部。联系人:计兴月,电话:28860292(8292),邮箱qjxyxgw@126.com。 2.PPT上交及汇报抽签: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地点另行通知); 3.注: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