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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分院法学学生赴余杭法院观摩庭审

时间:2014-10-21    点击量:378

10月20日下午,我院法学专业12级50名学生前往余杭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行政案件的法庭审理。这是本学期12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由任课老师邵燕芬负责联系并带队前往。
    本次观摩的案件是一个小区业主就违章建筑拆除问题与城管部门之间的诉讼。该业主屡次经过多种渠道举报,认为城管部门怠于履行法定的查处职责,存在不作为违法,故而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方特别授权其两名内部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并非法学专业背景,与代表被告出庭应诉的执法人员相比,他对案件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所知有限,在质证过程中显得较为势单力薄。审判长适时行使释明权对其进行引导,整个审判过程的组织紧凑而有序。
    同学们通过在旁观摩,了解到行政诉讼案件原、被告身份的特殊性,体会这类案件中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这一特殊证据规则如何展开运用,学习主审法官如何恰如其分的驾驭法庭,使得双方能始终围绕争议焦点有序有效地表达诉求和意见。同学们认识到,处理一个实际案件需要完整地掌握多个相关的部门法,将不同法律规范的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在这个案件中,同学们较好地学习了在违法建筑的查处问题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城管执法局等不同的行政机关是如何进行职能分工的,《城乡规划法》与《行政强制法》是如何有机衔接的,以及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的特殊性。